近年来,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尤其是受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等多种因素制约,插花贫困和返贫问题依然存在,全市农村还有相当数量的特困和贫困人口。为进一步整合优化扶贫资源,提高帮扶效益,从制度上切实加快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现就建立农村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对新阶段扶贫工作的认识
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积极探索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机制、新路子,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共同推进全市扶贫开发事业的发展。
二、明确新阶段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插花贫困乡镇、村和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以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为根本,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稳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实现脱贫致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0年,贫困人口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返贫率控制在5%以内,绝对贫困人口特困救助面达到100%,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对低收入贫困人口实行重点帮扶,确保年收入递增300元以上,对一般收入人口采取有效扶持措施,使其尽快迈入小康行列。农村贫困户户平转移1名剩余劳动力,全面消除农村危房户,50%以上的贫困户完成生态家园建设,90%以上的贫困户有1人掌握一至两门适用技术,户平有1亩多经园,全面完成贫困村村级主干公路硬化,实现95%以上的贫困户通公路,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贫困人口大病救助面达到100%,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三、创新扶贫方式,做到“五个结合”
扶贫开发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市乡两级党委、政府要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方式,把各项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农户投入为主、政府以奖代补、部门帮扶到户、社会广泛参与”原则,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吸纳各类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做到“五个结合”。
坚持政府投入与社会帮扶投入相结合。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扶贫资金,捆绑整合各类项目资金、信贷资金,用于扶贫开发。鼓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民营业主和志愿者个人参与扶贫开发。继续发挥市老促会、扶贫基金会在扶持老区贫困地区建设中的作用,拓宽老区、贫困地区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深入开展市直部门对口帮扶活动,使社会帮扶投入成为扶贫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自力更生与对口帮扶相结合。在加大对口帮扶力度的同时,引导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通过发展生产来实现脱贫致富。
坚持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与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相结合。既要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又要提高贫困人口思想道德和文化科技素质。
坚持解决生活困难与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相结合。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促进农村贫困户持续增收。
坚持区域性扶贫与插花性扶贫相结合,既要扶持区域性发展,又要解决插花贫困问题。
四、创新扶贫机制,构建“七大体系”
为把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的扶贫开发工作,根据全市农村贫困现状,充分整合各类扶贫资源,走出一条符合宜都实际、具有宜都特色的扶贫开发之路。
(一)建立扶贫开发统筹协调体系。一是要统筹全市贫困对象的认定、调整,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全市统一的帮扶政策和标准;二是要统筹协调安排扶贫帮困的任务,明确各部门的责任:民政部门负责全市五保户、农村特困农户的救助和扶持;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及其家庭的扶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残疾人家庭的扶持;移民局负责库区贫困移民户家庭的扶持;组织部门负责特困党员家庭的扶持;其余的贫困户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其他部门、单位和社会扶贫力量进行帮扶;三是要统筹协调社会扶贫力量参与扶贫帮困。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等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贫困人口情况、求助项目等内容,寻求社会帮扶,并组织社会帮扶活动,筹措社会扶贫资助资金,最大限度的提高社会扶贫的实效。市直各部门、单位年初要向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具体方案,年终上报帮扶工作总结;凡有到村到户项目的市直相关部门,年初要将项目的规模及项目的安排、实施情况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体系。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确定特困户和贫困户认定标准,在全市开展一次全面普查,弄清基本情况,建立全市贫困人口台账和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实行脱贫销号和返贫纳入制。每年年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贫困户考核,对达到脱贫标准的农户上报市扶贫办销号,对新返贫户按“农户申请,村组公示,乡镇审核,市扶贫办审批”的程序纳入。
(三)建立农村特困人口温饱保障体系。以市民政部门为主,整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投入,对农村五保户、民政救济户实行特困救助,彻底解决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建立农村贫困人口经济发展帮扶体系。整合市直各相关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投入,切实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持一户,受益一户。
实施基础设施到户工程。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加快扶贫开发进程的先导工程来抓。一是实施贫困乡村路网建设。交通部门和乡镇、村要把村级道路硬化与到组、户公路的改造和延伸,提高村级道路标准结合起来,制定贫困乡村路网建设规划方案,在五年时间内全面完成贫困村村级主干公路硬化,实现95%以上的贫困户通公路。凡是村组、户联责任区、农户自发组织修路的,相关帮扶部门和乡镇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扶持和奖励。二是实施贫困户生态家园建设。由水利、能源、林业等部门抓好贫困户安全饮水、“一建三改”等项目的实施。三是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全市计划在五年内,完成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消灭危房户。四是实施搬迁扶贫工程。由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对不符合居住条件的贫困户实施搬迁扶贫,确保他们“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实施产业带动扶贫工程。要立足资源优势,树立产业扶贫观念,实现从单一扶持、单项扶贫向综合开发、产业化扶贫转变。按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整片开发的思路,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走产业化扶贫的路子,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发展合同农业、订单农业。鼓励和引导贫困户推行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提高扶贫效益。
(五)建立农村贫困人口综合素质教育体系。提高群众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科技文化素质,是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因此,必须把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基础教育,普及提高贫困人口受教育程度。一是实施贫困人口“三自”教育工程。各级组织和单位要加大对贫困农户的教育,教育他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树立自爱意识、自立意识、自强意识,走自立自强的致富之路。二是实施科技人员到户承包工程。由扶贫办、农业、畜牧、科技、财政等部门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贫困户聘请技术员,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技术员指导服务。三是实施贫困学生救助工程。教育部门对贫困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免书本费、免杂费、补住宿生生活费)政策,确保不因贫困而失学。四是实施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工程。农业、劳动、教育、财政、扶贫等部门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贫困户转移一名剩余劳动力,达到培训就业一人,脱贫致富一家的目的。
(六)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体系。因病因灾是致贫返贫的一个重要因素。财政、卫生等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乡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设施条件,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力争在两年内普遍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解决贫困人口看不起病的问题。积极推行和完善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制度,解决农村人口因病致贫的问题。
(七)建立农村贫困人口维权保护体系。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司法、公安、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和各乡镇、村为民办事代理中心配合,建立贫困人口维权保护体系,确保贫困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损害贫困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五、落实扶贫措施,强化“三项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做到“三个保障”。
(一)组织保障。市扶贫领导小组统揽扶贫开发工作大局,把扶贫到户工作作为新阶段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帮扶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到乡镇、到各职能部门。市直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抓好扶贫到户工作,对辖区内的扶贫到户工作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落实好贫困户建卡、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及政策资金到位等方面工作,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市扶贫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二)资金保障。市政府每年将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扶贫项目配套资金和扶贫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年也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 的扶贫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到村到户专项扶持资金设立“统筹账户”,加强各类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全面推行公示公告制、报帐制、重大项目招投标制、项目业主制和合同制,加强日常监管和定期监督检查,坚决依法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提高扶贫投入效益。
(三)制度保障。一是建立扶贫工作考评制度。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扶贫帮困的职责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乡镇,年终进行全面考核验收;二是建立扶贫工作联席会制度。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扶贫工作联系会议,研究部署、总结安排扶贫开发工作;三是建立贫困农户信贷担保制度。市政府成立贫困户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提供信用担保,并安排资金进行贷款贴息;四是建立户联责任区组织帮扶制度。组织责任区内农户按照“经济联合”的要求,共同发展致富产业,通过轮流换工,对贫困户进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贫困户的生产水平,促进共同致富;五是完善市直部门“民心工程”制度。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帮助贫困户制定发展规划,选准致富项目,提供致富信息,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六是建立扶贫工作信息反馈和基层评议制度,加强对扶贫政策和典型的宣传,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扶贫开发的工作动态,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进行检查督导,对市直部门帮扶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扶贫到户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0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