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政扶发[2008]4号
按照《中共宜都市委、宜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贫困群众,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六届二次党代会精神,突出政治教育,大力弘扬社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服务扶贫工作争先创优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机制,促进全办干职工振奋精神,改革创新,忠于职守,律己奉公,提高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使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执行力进一步加强,机关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和谐机关建设有新的突破,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扶贫部门2008年下达给我办的四项主要工作任务: 1、抓好12个重点贫困村(含2个重点老区村)整村推进工作。2、完成100人的扶贫搬迁。3、完成500名贫困农民的培训转移工作。4、争取上级财政扶贫资金240万元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强化争先创优意识。以开展十七大精神、社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以促进作风根本转变为出发点,组织参加“效能创先我先行”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每个干部撰写体会文章一篇以上,单位努力争创一项特色工作。全面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高效服务的能力、勇于创新的能力、团结协作的能力、积极应变的能力、善解矛盾的能力。
(二)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优良作风。继续严格执行“七个严禁”、强化“五办作风”;通过参加“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勤等各项制度;通过内外监督、严明执纪等强有力的手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真正达到用制度规范人、约束人的目的,使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出表率。重点做到六带头,即带头加强学习、带头依法行政、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服务贫困、带头务实创新、带头遵章守纪。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真正深入实际,不摆花架子,把工作重心靠向重点贫困村贫困户,到现场办公,把实事做实,把好事做好。一是本办工作人员要按照《宜都市扶贫办2008年效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所列两大方面、11项工作任务,明确各人的目标任务,各司其职,扎实工作,按计划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开展好“民心工程”活动,机关干部要坚持定期走访联系贫困户、科技帮扶户。
四、建立督查和目标考评机制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本办将建立督查机制,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办法,并严格执行都发[2008]2号文件精神,与市委、市政府给本办考核发放的季度效能奖和年度效能奖挂钩,实行月考查、季考评、年考核,主要考评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从理论学习、工作作风、工作绩效、廉洁从政四个方面制定百分制考核指标,具体评分标准是:
(一)理论学习(20分)。主要考核干部职工平时参加学习情况和业务、理论知识考试情况。
(二)工作作风(20分)。主要考核干部职工执行“七个严禁、五办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和机关制度以及工作落实的情况。
(三)工作绩效(40分)。主要考核干部职工本职工作、中心工作、领导临时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效益高或受到上级表彰的,可适当加2-3分。
(四)廉洁从政(20分)。主要考核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勤政廉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对照上述四个方面,一个季度进行一次考评,未按规定完成的,适当扣分,按得分评定三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其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季度效能奖和年度效能奖、年终考核等次与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