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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防止不法分子以省扶贫办领导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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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湖北扶贫网 | 发布时间:2008-06-12 | 字体:【大 中 小】 | 访问次数: | |
鄂政扶发[2008]3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扶贫办:
最近,我办发现社会上有少数不法分子借省办领导的名义,以安排扶贫资金项目为由,在市(州)、县扶贫办实施诈骗行为,扰乱了扶贫系统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省办机关和省办领导的形象。请各单位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从非正常渠道得到的各种所谓“领导指示”和可疑文件,不要轻易被不法人员的拙劣骗术所蒙蔽。各级扶贫办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通过有效渠道辨明事实真伪,切忌麻痹大意,轻率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对于打省办或打领导旗号以安排扶贫资金为由的不法分子,一经发现,按照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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